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度)

发布时间:2018-03-09 14:26  点击次数: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
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业务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法定代表人:孙树印
经济来源:差额拨款
开办资金:¥93496.1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5808
 
二、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科学管理,规范医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绩效,确保公益性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医院名称是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三条  医院类型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医院设两个院区,地址分别是:济宁市任城区健康路6号,济宁高新区嘉达路南、诗仙路北、康泰路东、瑞园路西。
第五条  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和业务收入。
第六条 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93496.12万元。
第七条  医院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第八条  医院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功能定位主要包括:承担面向社会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与保健等公共服务职责,承担全市疑难危重病症诊治、会诊和转诊职责,参加急救医疗网,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院内急救及区域内技术指导职责,承担开展心理卫生、遗传咨询门诊服务职责,承担开展健康教育、家庭病床服务和指导社区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以及医院制剂配置职责。承担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和研究生教育职责,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继续医学教育职责。承担国家、省、市级医学科研课题和新技术新项目推广职责,承担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对口帮扶和支农职责。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条  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本医院第一届理事会;
(三)审核本医院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四)任命本医院理事长;
(五)委派本医院执行理事;
(六)对本医院按照程序产生的院长、职工理事进行备案;
(七)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本医院外部理事;
(八)选任本医院监事会主任;
(九)审定本医院推荐的职工监事;
(十)批准本医院理事会工作报告并监督运行;
(十一)审定本医院重大事项
(十二)编制对本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十三)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一条  加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强化对本医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医院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应机制,有效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  坚持医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医院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未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提交理事会决策。
第十三条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医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管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配备。发挥本医院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履行把握选人用人条件、提出建议人选、组织推荐考察或公开选聘、研究任用、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第十四条  中共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医院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医院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医院发展方向,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理事会、管理层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医院党委由3-7人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党委书记由理事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为医院党委日常办事机构。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人。设置工会,设工会主席1人。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六条  医院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7-13名理事构成。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1-4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4-7名。
首届理事会由举办单位负责组建,暂由9名理事构成,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2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5名。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医院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
理事会可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成立捐赠筹资和财务经济、学术人才、提名薪酬、公共关系、审计等专门委员会。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责:
(一)拟定和修订医院章程;
(二)拟定医院发展规划、薪酬待遇、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
(三)拟定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审议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
(七)聘任(解聘)院长及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
(八)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薪酬管理办法;
(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十)编写和发布医院年度报告;
(十一)医院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
(十二)决定医院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理事
第十九条   理事分执行理事、职工理事和外部理事。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医院职代会进行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由举办单位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
第二十条  执行理事、职工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外部理事在医院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3届。
第二十一条  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医疗卫生及相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外部理事与履职有关的参会、出差等待遇,比照医院理事会其他成员待遇执行。
第二十三条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并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医院的财务状况;
(四)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五)向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
(六)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履行职责应得的报酬;
(七)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章程;
(二)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提出决策建议;
(三)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四)不得擅自公开医院涉密信息;
(五)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六)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 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理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或累计缺席1/3以上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举办单位任命。
第二十九条  理事长、党委书记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配备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党委书记须为执行理事。理事长经核准登记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三十条  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
(四)代表理事会参加院长办公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1名执行理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医院章程规定召开,每年定期召开二次会议。遇特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或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程序:
(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
(二)在召开理事会会议七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送达全体理事酝酿;
(三) 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理事会作出决议时采取记名方式票决制,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重大事项包括:
1、业务发展规划;
2、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3、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人员配置标准等;
4、数额500万元以上重大财务事项;
5、数额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实施;
6、章程修改;
7、其他重大事项等。
 (四)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医院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3、理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4、关于会议程序进展情况的说明;
5、会议审议的议题、理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6、每项议题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7、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8、与会理事提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可由理事长委托的执行理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理事会设兼职秘书,具体负责理事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督办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研究涉及医院职工利益的有关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履行相关程序后理事会方可批准或作出决议。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理事会设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负责理事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督办,承担会议通知、信息资料收集整理、配合监事会与医院内部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监事会对医院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六章  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 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聘任制,聘期不超过本届理事会任期。
第三十七条  院长由理事长根据举办单位党委推荐提名或公开选聘,理事会表决、聘任,报举办单位备案。管理层其他人员由举办单位党委研究,院长提名,理事会表决、聘任。
第三十八条  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决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层拟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任职、公务回避制度;
2、学术委员会制度;
3、内部分配制度;
4、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5、内部审计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医院实际制定的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五)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中层管理人员;
(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九条  院长除履行管理层职责外,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工作;
(二)主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四)负责医院人事、财务、资产等日常管理;
(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院长办公会是管理层的议事形式,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负责召集主持或委托1名副院长主持,超过三分之二的管理层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四十一条  本院设立监事会,为医院内部监督机构。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医院职代会推荐,经举办单位审定后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产生。
外部监事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从外部监事库中选派。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一致,外部监事任期届满,不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成员、医院管理层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第四十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由举办单位在监事中选任;监事会主任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1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十五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监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终止监事资格的情形、出现空缺填补程序,比照第五章第二节理事的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外部监事与履职有关的参会、出差等待遇,比照外部理事待遇执行。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理事会决策和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医院财务资产、运营进行监督;
(三)对医院理事会及管理层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四)履行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可以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并跟踪关注医院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对理事、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任或其委托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三)监事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四)监事会定期向举办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报告工作;
 (五)监事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发言情况,会议记录作为医院重要档案保存。
(六)监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监事确认符合会议事实后,由监事会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作为重要档案材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条  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五十一条  医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十二条  医院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第五十三条 医院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五十四条  医院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医院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六条  理事会换届、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章  信息公开
第五十七条  医院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医院章程;
(二)医院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医院年度报告;
(四)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五)年度财务报告;
(六)理事会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十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五十八条  医院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五十九条  医院提议合并、分立解散,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十条  医院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一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第六十二条  医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六十三条  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四条  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7年12月2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医院理事会。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自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一)党建工作拓展新思路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全院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十九大开幕盛况、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以“强党性改作风、精细化管理促发展”为主题,举办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党委书记讲党课、支部学习研讨、召开组织生活会。通过网站、微信、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在全院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 “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干部作风大转变”等干部政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医院党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完成15个党支部及近1300名党员信息采集的组织、审核、更新、维护,认真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泗水、嘉祥、梁山联系村开展驻村联户工作,走访百姓,了解民情。赠送米面油慰问困难群众,组织农村党员干部来院查体并共过组织生活。投资5万余元,改善村民文化活动场所和医疗卫生条件。
 2.出色完成十九大维稳、创卫、创城等重大任务。以最高标准、最强组织、最实举措、最佳状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十九大维稳、创卫、创城重点工作,全市创城现场会多次在我院召开,实现了“零丢分”、“出亮点”、“带好头”,得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领导同志的一致肯定和认可。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夯实两个责任。把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作为监督重点,确保纪委监督职责落实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纪委微信公众平台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窗口作用。集中开展药品、耗材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完善招投标、医药购销、廉洁行医等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二)深化医院改革,实施法人治理结构管理
1.组建医院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2017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大会,成立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了医院《章程》(草案)、医院《理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正式建立,医院将被赋予更多自主权,逐步实现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院《章程》修订稿、医院《业务范围清单》、医院《2017年工作总结》、医院《2018年工作计划要点》等。
2.全面启动药品购销“两票制”改革试点。医院率先在“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所有药品全面实施采购“两票制”改革,有效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保证用药安全,利于监管,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医教研业务再创新佳绩
1.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一是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89人担任医院名誉教授,提升各专业临床技术、科研教学水平;组建鲁西南疼痛、重症、肛肠等15个专科联盟,形成区域协同诊治平台,扩大各专科、学科的影响力;成立麻醉、急诊、脑卒中、产科、重症医学5个市级质控中心,更好地发挥我院质量控制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建设好睡眠医学中心、口腔中心、医学美容中心、低视力防治中心,加快筹建真菌(库)实验室,积极培育特色专科品牌;二是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47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级52项、市级89项,成功举办了国际足踝联盟第二届Fellowship培训班暨全国足踝外科鲁西南高峰论坛、全国临床药物治疗学高级研修班、全国疼痛病学第三培训中心暨鲁西南疼痛专科联盟成立大会、全国髋关节翻修技术新进展培训班暨鲁西南骨关节论坛等高层次学术会议,医院获批全国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市胸痛中心、市卒中中心、市创伤中心,顺利通过市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验收,成为全省首家直升机救援基地医院。三是在全市急救技能、院感控制、生育全程技能等各项竞赛中,医院均荣获团体、个人一等奖大满贯。四是是加快医疗设备更新速度,提高诊断治疗水平。完成医疗设备招投标126项,引进3.0T磁共振、128排CT、钬激光治疗系统、软性输尿管镜、彩超等168台套,价值1.26亿元。
2.倾力建设学科人才梯队。医院确立了以发展和培育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为目标的“出精品”、“出高地”、“重内涵”、“重科研”学科建设规划,将医院文化融入学科人才梯队培养建设,对以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学科推行多学科协作(MDT)模式,做大做强危急重症诊疗能力;对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鼓励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选派到国内外研修深造;加强青年医师住院病历书写管理、认真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学科的合作与交流,学习技术,培养人才。对重点学科、重点专家,推出品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王强、孙晓斐等名医名家的楷模示范作用,带动全院其他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出自己的品牌文化。韩英杰被评为第七届“山东省十佳女医师”,曾文超被评为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医师”。医院借助国际应急管理学会医学委员会(TEMC)和北京华通国康公益基金会的平台,选派行政、医护人员45人,分别赴英国、美国、德国、新加坡、台湾等地研修参访。有70余名医护人员到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知名医院进修学习,有800余人次外出进行学术交流,接收下级医院来院进修人员246人。实现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全覆盖,省级以上专科门诊量占全院的56.01 %,住院人次占全院的62.9%,急诊、重症、康复、肿瘤等重点专科“中心带动、网状发展”模式在多院区业务拓展初步形成经验,64位知名专家、20名杏林名医、51名学科带头人、75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专家团队成为鲁西南地区医学领域重要支撑。2017年引进博士7人,硕士生214人,招聘护理及其他专业本、专科学历人员273人,为医院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学科人才基础。
3.抓好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效率。通过对死亡病例讨论、会诊申请流程、非计划再次手术、住院时间30天以上的患者管理、危重孕产妇和产前筛查、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重点环节管理,建立质控体系。扩大临床路径覆盖范围,快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院有33个科室、90个病区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执行临床路径病种510个(其中按病种收费病种260个),路径数820条,入径率为91.06%,完成率为98.36%,临床路径管理人数占出院总人数的54%,在省卫计委组织的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路径评比工作中名列第一。推行日间手术,成立日间手术管理中心,成为中国日间手术合作联盟会员单位,21个科室开展日间手术132种,完成日间手术20192例。
4.以高层次技术项目带动学科发展。全年申报新技术、新项目92项,其中心外科张申主任医师一次性完成冠脉搭桥、房颤消融、瓣膜成型及置换等高风险复合心脏手术,胸外科张康主任医师开展了单孔充气式纵隔腔镜联合腹腔镜食管癌根治术,手足踝外科曾文超副主任医师开展了Inbone全踝假体置换术等高新技术项目,填补鲁西南地区多项技术空白。
5.慢病管理、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健康促进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创新信息化工具在慢病管理、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健康促进等各项工作中的应用,高血压、脑卒中、糖尿病、老年病等慢性病实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并利用专科联盟、慢病管理网络有针对性开展适宜技术基层普及。圆满完成应急救援、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各项政府性工作任务,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快速、有效,得到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评价。
6.科研工作实现新突破。科研项目立项18项,其中厅级以上课题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青年科学基金2项,面上项目1项),是2014年至2016年三年立项的总和,实现了我院面上项目零的突破,资助资金达90.1万元。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4项、省保健科技协会结题3项、市科技局函审结题12项。获得省保健科技协会科技奖3项(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5项。
7.教学工作取得新进展。调整医院教学督导结构,规范教研室教学工作,聘请高校高级职称人员为我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专职负责我院教学督导工作。完成济宁医学院理论教学1926学时、见习教学634学时,接收实习生共计1000余人,新增设中医学教研室和神经病学教研室,完成济宁医学院2017—2019学年439名内、外、妇、儿科等学科兼职教师聘任。新增泰山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硕导23人。医院被确定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
(四)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1.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持续做好门诊一站式服务管理,建立“门诊爱心服务队”,开展“5S”精细化管理。印制健康教育处方42种,3万余份;举办健康沙龙6期,制作健康教育课件70余种,每天开展 “健康教育大课堂”。开展“世界慢阻肺日”等主题宣传与义诊12次;建立警医联建“绿色通道”,为患病公安民警提供紧急救治、义诊保健、健康查体等各项优质、便捷、贴心医疗服务;志愿者服务4.81万小时;各院区间转运车辆发车2080次,转运患者陪人及工作人员1.34万余人次。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联网,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了“银医一卡通”预交费、执行点扣费的服务模式;建设医院特色预约挂号平台,精准预约就诊到时间,预约诊疗率达60%;完成手机APP程序上线对接工作,新增了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线上支付功能、门诊病历复印窗口打印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
2.强化护理内涵建设,持续改进护理质量。加强跌倒、压疮、疼痛、手术交接、身份识别、静脉血栓风险评估等重点护理质量指标监测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护理质量。推广护理精细化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关注服务细节,举办成果展示比赛及第六届护理创新竞赛,一切服务到床前,提高患者满意度。加强护理师资的培训与动态管理,严格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注重专科护士培养,引入360°评价模式,进一步提高护士床旁综合能力。在全国、省级护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医院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参加中华护理学会举办的全国“急诊急救临床护理实践”的说课比赛,荣获电击除颤组第二名。神经外科护士郭海花被评为第五届“最美济宁人”。
3.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医疗服务工作效能。完成了东华信息系统平台的主要模块上线工作,基本完成了医院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积极与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区域内的医疗信息资源共享;自主开发了全国执业医师考试考生管理系统、新系统下医保指纹、图像验证程序、继续教育学分打印系统等实用程序软件。
4.不断完善患者回访机制,提高患者满意度。全年客服中心6056666共接打服务电话28万多个,处理有效投诉1445例,随机回访134122人,回访率75.87%。加强对投诉事件的管理,建立健全投诉的预防及干预体系,畅通投诉处理快速通道,使投诉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推进后勤智能化,创新后勤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后勤管理智能化探索,引进物联网技术,整体架构后勤信息化系统,打造后勤综合管理平台,包括维修管理、巡检、保养管理、设备台账管理、医废管理、库存管理六大模块,优化工作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成立后勤服务调度中心,整合后勤服务项目,全院采用一个电话号码,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监管所有后勤报修事项,完成工单派工、跟踪进程、满意度回访等工作,实现管理服务双闭环,提高后勤服务效率。
(五)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推进现代医院管理运行新机制
2017年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年”为总抓手,坚持“病人至上、关注细节”的质量理念,本着“精、准、细、严”的原则,按照“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的要求,以落实“三提高一降低”为目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社会满意度和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推进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了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医疗质量、护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核算、信息统计、后勤保障、信息化、安全保卫等医院各项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医院举办“我为一院添光彩—2017年医院精细化管理成果评选”,各科室结合自身管理亮点,踊跃报名395例,经过初赛、复赛层层选拔,40例精细化案例进入了决赛,评出了特等奖、一、二、三等奖,集中展示了精细化管理水平,管理效率、管理质量同步提升。
(六)加快“一体两翼”建设,推动医院跨越式发展
东院区与总院区同步运营同质化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运营。床位使用率、药占比、耗占比、平均住院日等监测指标均实现两个院区持平,并低于国家医改要求。知名专家、一体化产房、静配中心、远程诊断中心等精品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建设和运营得到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高度评价。门诊医技楼续建工程已整体封顶,进入精装收尾阶段,西翼急救中心大楼已于2018年1月20日试运行,东翼查体中心、母婴保健中心等科室今年4月份投入使用。
2017年9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我院全面接管济宁市中医院新院区即我院西院区。医院组建西院区建设、运营管理团队。历经60天昼夜奋战、高效施工,西院区于2017年12月26日试运行,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底前正式启用的任务,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西院区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二里半村东,毗邻大运河西岸,占地11.23公顷(168亩),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项目总投资为7.57亿元,预计2018年10月前全部投入使用。西院区是继东院区之后我院发展史上又一座新的里程碑,他的建成后将有力推进我院“一体两翼,东联西跨”、“一院三区,同质发展”、“学科群带动”的战略构想,必将进一步奠定和提升百年一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龙头地位。
(七)紧密型、同质化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
1.加快推进精准医疗“同质化”服务项目建设。远程医疗服务“同质化”项目已连续三年作为市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我院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影像、心电、检验、病理四大诊断中心,已有3774家医疗机构纳入同质化网络服务单位,其中市级医院4家、县级医院4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乡镇卫生院108家、村卫生室3601家,全年远程会诊20.1万例,网络覆盖济宁、菏泽、枣庄、泰安、临沂等周边市、县、区。与汶上县、兖州区、梁山县、曲阜市等4县域9家医院签约建成以“分院区”为主要特色的紧密医联体,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联动”质量控制和分级诊疗模式初步建成运转,实现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跨医院、跨社区、跨区域互联互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
2.持续开展“健康义诊进基层”、“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工作。以“心连心”健康直送车为载体,全年共组织1320名医务人员参加义诊活动92次,义诊人群6.5万人次,健康查体1万余人,筛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7000余人次,健康大课堂146次。积极组织第五批保健医生72名医务人员进村入户,全年我院所帮扶的4个县(微山、泗水、嘉祥、汶上)累计巡诊5829户次,巡诊重点帮扶家庭4494次,与其中126户建档立卡,签订“一对一”《重点帮扶协议书》,筛查发现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3280人,所服务村近2万人得到我院保健医生的有效治疗和健康指导,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3.积极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派出心内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43名医师开展坐诊、查房、培训等对口支援工作。对曲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培训,提高其医疗质控水平。接收济宁市中医院15名医务人员来院进修培训。先后派遣9名医师援助新疆、青海等边远地区工作,接收新疆喀什英吉沙县4名医务人员来院进修学习。
4.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老党员、劳模、残疾人、军烈属、公安干警等减免挂号费和工本费,全年惠民义诊57.52万余人次,减免费用393.11余万元。办理慈善基金救助8人,救助金额14.7万元。办理应急救助基金4例、26.1万元。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83例。开展“童心圆梦”健康扶贫公益活动,救助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4.2万元。开展“爱在圣城济宁市视觉救助行动”,筛查眼病患者110人,减免检查费用1.1万元。收入院患者13人,其中行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10人,成功率100%,减免住院费11万元。春节、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体检优惠活动,共体检1967人,优惠42.25万元;开展“关爱环卫工人”活动,投资13.8万元购置1000套新工装赠送环卫工人,为环卫个人体检726人,减免44.07万元;开展“关爱教师”活动,为教师体检1610人,优惠28.63万元。
(八)倡导优秀医院“家”文化,提高医院凝聚力
依托职工之家平台,医院组织了一系列多姿多彩的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团队意识,积聚了正能量,营造了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完善了医院“职工之家”功能配备,设置了形体训练室、心理减压室、巴林特小组等多元活动空间,不断满足全院职工文化学习、健身强体、娱乐放松的实际需求。举办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徒步等职工邀请赛,组织健步走活动、歌咏比赛、“绳采飞扬”跳绳比赛、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
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考核,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职工生病住院、父母白事等给予慰问、帮助处理;为500余位离退休人员庆祝生日,慰问住院干部职工120余人次。组织“小丑医生”进病房11次、送科普进校园20次。“工会创新办实事减压增效促和谐”创新工作项目,荣获2017年市总工会创新工作大奖,作为济宁市总工会创新工作首推项目,参加省总工会创新工作座谈。
(九)医院形象宣传立体化
强化宣传意识,突显名医名科风采,打造“一报一网多聚融合”宣传阵地,包括:院报、网站、两大微信平台。注重与媒体紧密联动,拓展多元传播渠道,加强报纸端、新媒体端的合作,“齐鲁壹点”、“今日头条”两大主流新媒体的联络站、工作站落户我院。全年发布微信信息近900条、制作院报12期、制作专题片12部、电视发稿180余条(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发稿2条,省级电视台发稿8条);各大报纸报道199篇;网络媒体报道306篇,联合济宁摄影家协会,开展“百年筑梦 健康济宁”摄影大赛。全覆盖、立体化对医院学科、济宁名医、新技术新项目和优质服务等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医院影响力和知名度。我院院报被国家卫计委宣传司评为优秀院报院刊
随着“一院三区”、“一体两翼”、“集团化”、“同质化”、“品牌化”、“标准化”办院格局的形成,2017年我院精细化管理、远程协同医联体建设、绩效管理、新院区建设与运营等多项改革经验在全国院长大会等平台做交流发言,并在健康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刊登,北京、天津、广东、青海、新疆等地60余家医疗卫生单位来院参观学习。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实有编制数:1809
实名制名单见济宁市机构编制网(http://www.jnjgbz.gov.cn):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市直→市卫计委→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公开日期:2018年3月9日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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